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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需注意什么
同時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時需注意點:申請時最先,二份申請的申請人完全一致。在具備好幾個分公司的企業,在申請時一定要留意,申請人欄中填好是的申請人務必名字完全一致。次之,在發明和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書中存有的維護范疇同樣的專利申請權。換句話說,不一定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書和使用說明一模一樣,還可以有不一樣,可是務必最少存有一項同樣的專利申請權。再度,在二份請求書中各自做出表明。換句話說,在請求書中務必啟用(發明第21欄,實用新型第18欄)。若沒有啟用,則2個專利申請中間沒法取得聯系,不然就并不是“同時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事后不可以根據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來得到發明受權,只有挑選改動發明。發明回應時
是不是只有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以得到發明受權?回答是否認的。若申請人想得到倆件專利權,就可以挑選改動發明,促使二者的維護范疇不一樣,而無需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
1、2、保證實用新型專利權合理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以得到發明受權的前提條件是,實用新型專利權合理。經歷那樣的一個實例,在回應發明時,發覺實用新型專利權因未交信用卡年費而視作放棄,且早已已過能夠修復支配權的限期。在這類狀況下,實用新型早已進到公知行業,就只有根據改動發明來得到發明受權,將會獲得受權維護范疇不大,而不利技術性的維護。倘若碰到以下的狀況:發明申請A的OA1中強調,發明申請A與早已受權的實用新型專利B為同時申請的發明與實用新型,不符合商標法第9條的要求。申請人標示,放棄實用新型專利B,在OA1回應時,同時提交了實用新型專利B的放棄申明。但提交以后的二天,又收到了實用新型專利B的交納信用卡年費通告。申請人不理解早已申明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了,為何還規定交納信用卡年費呢?因為實用新型專利權與發明專利權需無縫銜接,故實用新型專利權務必保持到發明的受權日。因為回應審查意見到發明具體受權也有一段時間,這時還需對實用新型開展保持,故必須一切正常交納信用卡年費。此外,申請人明確提出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申明,其并不是馬上沒有起效,只是在發明受權時才起效。